Go Content

  • A
    확대
    축소
  • 인쇄

患者管理和医务

患者的权利

  • 1. 接受诊疗的权利
    患者为了保护和增进自身的健康, 有权利接受适当的保健医疗服务, 不会以性别·年龄·宗教·身份和经济的情况等为由受到健康相关权利的侵害, 医疗人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不能拒绝诊疗。
  • 2. 获知权和自我决定权
    患者有权通过主治医生·护士等对疾病状态、治疗方法、医学研究对象与否、脏器移植与否、副作用等预测结果和诊疗费用听取充分的说明, 详细地询问, 并决定同意与否。
  • 3. 获得机密保护的权利
    患者的与诊疗相关的身体上·健康上的机密和私生活的机密不会受到侵害, 医疗人和医疗机构除了得到患者的同意或犯罪搜查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 不能泄漏·公开机密。
  • 4. 申请商谈·调整的权利
    患者在出现与医疗服务相关的纠纷时, 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整仲裁院等申请商谈和调整。

患者的义务

  • 1. 对医疗人的信赖·尊重义务
    患者应向医疗人准确地告知自身的健康相关信息, 信赖和尊重医疗人的治疗计划。
  • 2. 不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接受诊疗的义务
    患者应向诊疗团队公开本人的身份, 不能以其他人的名义接受诊疗等虚假或不正当的方法接受诊疗。